本報記者 邵巧永慶房屋宏 本報通訊員 薑棟
  菜里吃一根頭髮,你會怎麼辦?叫老闆來換辦公室出租一盤還是直接把頭髮夾掉,繼續吃?
  趙某製冰機維修兩個都沒選,直接說要5500元賠償!
  昨天,江東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吃飯客人趙整合負債某有期徒刑10個月。
  是過度維權還是敲詐勒索,各位親,你可要看好其中蒸烤箱的界限,維權要有度,別一不小心就把自己“維”進去了。
  小菜里吃出

  一根頭髮絲
  35歲的趙某,有個很霸氣的外號“大炮”。
  2012年夏天的一個中午,他約了三個好友,一起到江東一家小飯店吃飯。
  “大炮”他們點了大概200多元的菜後,見老闆進了包廂門,“大炮”把他叫到了桌子旁,並用筷子夾了夾,老闆定神一看,原來是菜里有根頭髮!
  老闆說免單

  他讓老闆賠八千,不然砸店
  “大炮”狠狠質問他:“我聽朋友介紹說你這裡好吃,特地帶老鄉過來給你捧捧場,怎麼菜里有頭髮絲,這算怎麼一回事?”
  老闆一看,馬上道歉並表示這一桌酒菜全免。
  要是一般人,估摸著聽老闆這麼說,也都消氣了坐下來繼續吃。但這人可是“大炮”!
  “大炮”向老闆提出,“給我8000塊,這事就這麼算了。”
  一邊說他還一邊威脅老闆,“不然我們就砸了你的店,讓你在這裡開不下去。”
  看“大炮”的架勢,老闆覺得“大炮”真的很可能砸店,心裡未免擔心起來。
  老闆找來朋友當中間人替他說說好話。
  最終,“大炮”同意以5500元成交。老闆向朋友借了4000元後才把“大炮”送走。
  是過度維權

  還是敲詐勒索
  這事從錶面上看起來起因是飯店不對,而“大炮”只是替自己維權。
  但“大炮”這樣的行為還只是維權嗎?大炮等人走後,老闆在朋友提醒下報了警,警方立案。
  去年4月,“大炮”又不知惹了什麼事端出現在北侖一派出所,被民警抓獲。今年1月,趙某被江東檢察院指控涉嫌敲詐勒索。
  法院審理認為,被告人有盜竊入獄的前科劣跡,酌情予以從重處罰,但同時被告人在庭審中自願認罪,可予以酌情從輕處罰。
  昨日,江東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“大炮”趙某有期徒刑十個月,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,贓款予以追繳,並返還被害人。
  法官說,“大炮”之所以被定性為“敲詐勒索”,主要還是因為他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方法勒索財物。這是敲詐勒索罪最主要特點。威脅和要挾,指的是通過對被害人及其親屬精神上的強制,使其在心理上造成恐懼,產生壓力。“大炮”不給錢就砸店,是很明顯的威脅。
  而過度維權一般是提出的要求有些過,但不存在威脅和要挾。
(原標題:一根頭髮要賠5500元 這不是維權是勒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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